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化妆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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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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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霍市监处罚〔2024〕1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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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霍山县爱心亲子园母婴店 |
92341525MA2TRJ6X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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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礼军 |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如下: 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37盒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4罐; 罚款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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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没款 |
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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