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教育局关于戴月曦等170位同志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民办教育机构:
根据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和《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经我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查并复核,现同意认定戴月曦等82位同志具备小学教师资格,彭亮等54位同志具备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陶余婷等34位同志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
特此通知。
附:2024年春季第二批教师资格认定花名册
霍山县教育局
2024年7月26日
索引号: | 11341427740887313X/202407-00016 | 信息分类: | 科技、教育,其他 |
---|---|---|---|
内容分类: | 教师资格认定 | 发文日期: | 2024-07-26 11:56:45 |
发布机构: | 霍山县 | 生成日期: | 2024-07-26 11:56:45 |
来源单位: | 霍山县教育局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 称: | 霍山县教育局关于戴月曦等170位同志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 ||
文 号: | 关键词: |
索引号: | 11341427740887313X/202407-00016 |
---|---|
信息分类: | 科技、教育,其他 |
内容分类: | 教师资格认定 |
发文日期: | 2024-07-26 11:56:45 |
发布机构: | 霍山县 |
生成日期: | 2024-07-26 11:56:45 |
来源单位: | 霍山县教育局 |
生效时间: | |
废止时间: | |
名 称: | 霍山县教育局关于戴月曦等170位同志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
文 号: | |
关键词: |
各直属学校,民办教育机构:
根据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和《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经我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查并复核,现同意认定戴月曦等82位同志具备小学教师资格,彭亮等54位同志具备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陶余婷等34位同志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
特此通知。
附:2024年春季第二批教师资格认定花名册
霍山县教育局
2024年7月26日
版权所有:霍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霍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网站地图
承办:霍山县数据资源管理局电话:0564-5031012霍山县融媒体中心电话:0564-5022348地址:政务新区行政中心综合楼6楼
邮编:237200E-mail:hsdzzwzx@163.com隐私保护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64-5025409邮箱:ahhsxwxb@163.com
皖ICP备11014808号-3
皖公网安备 34152502000002号
网站标识码:341525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