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结果】关于补助“三个中心”(粮食烘干中心、育插秧中心、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主体的公告
关于补助“三个中心”(粮食烘干中心、育插秧中心、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主体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农业强省”奋斗目标,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全程机械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等建设指导意见》要求,县农机服务中心与建设主体所在乡镇政府组成联合验收组,于2024年12月13日对“三个中心”(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水稻育插秧中心建设、粮食烘干中心)建设项目进行了验收,验收采取听取建设主体情况汇报、查阅材料、现场勘察、评价测分等办法,最终验收组成员一致认为“三个中心”建设符合标准要求,验收合格通过,同意给予补助。现将补助名单公告如下:
1. 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主体(1个):霍山县黑石渡镇戴家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补助8万元;
2. 水稻育插秧中心建设主体(1个):霍山县指村惠民土地流转农民专业合作社,补助8万元;
3. 粮食烘干中心建设主体(2个):霍山纯明农机合作社、霍山县童家河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各补助8万元。
以上三项合计32万。
特此公告
霍山县农机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