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霍山县环境质量报告
概述:2024年,霍山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1%;地表水总体水质为优;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一、环境空气
2024年霍山县城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333天,占比91%,其中空气质量为优111天,良222天;超标天数比例为9%,其中轻度污染29天,中度污染2天,重度污染2天。
空气指标中超标并成为首要污染物天数按比例依次为细颗粒物(PM2.5)、臭氧(O3)。PM10年平均浓度为52.3μg/m3;PM2.5年平均浓度为34.3μg/m3;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5.3μg/m3;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为15.1μg/m3;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0.9mg/m3,臭氧日最大八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浓度为133μg/m3。
与去年相比,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下降8.1%;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上升9.6%;二氧化硫浓度上升23.3%;二氧化氮浓度上升2.0%;臭氧日最大八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浓度上升9.0%;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上升12.5%;全年出现重度污染以上天气天数为2天,空气质量状况较去年略有下降。
二、地表水
2024年霍山县地表水总体水质状况为优,13个国省控监测断面水质均到达地表水Ⅱ类标准,达标率100%。与去年同期相比,水质状况无明显变化。
国考断面:2024年霍山县共有2个国考断面,佛子岭水库库心、东淠河陶洪集段水质均达到年度考核目标要求(不低于地表水Ⅱ类),达标率为100%。
生态补偿断面:2024年东淠河陶洪集断面生态补偿指数(P值)为0.833,达到考核目标要求(不超过0.85)。
三、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2024年,霍山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良好,一、二、四季度61个监测指标以及三季度109项全指标监测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水质达标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