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霍征预告〔2025〕5号
霍山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霍征预告〔2025〕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衡山镇城东社区白露岭居民组,洛阳河村新河村民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东至指封山路,南至集贤路,西至创业大道,北至迎驾大道。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为霍山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霍山县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端装备产业园2号片区(2025年调整)成片开发方案已于2025年2月28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组织衡山镇人民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衡山镇、城东社区、白露岭居民组,洛阳河村、新河村民组范围内,采用乡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发布,并在霍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ahhuoshan.gov.cn/public/column/6597871?type=4&action=list&nav=3&catId=7334817)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衡山镇人民政府,联系人:陶伟军,联系方式:0564-5022032。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霍山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