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霍山县宝来气体有限公司“工业气体充装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2025-06-25 14:55来源: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霍山县宝来气体有限公司工业气体充装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六安市霍山县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

联系股室:六安市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

公示期:2025625---202571

联系电话:0564-5020754 

通讯地址:霍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工程建设综合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工业气体充装扩建项目

二、建设单位:安徽霍山县宝来气体有限公司

三、项目基本情况:

安徽霍山县宝来气体有限公司拟在霍山县黑石渡镇区西侧,G346 国道北侧投资11000万元环保投资7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新建标准化车间面积约2900平方米、综合楼面积约600平方米,并将原有20立方米液氧储罐拆除,购置50立方米液态氧储罐1台,50立方米液态二氧化碳储罐1台,50立方米液氩储罐1台,50立方米液氮储罐1台,30立方米液态丙烷储罐2台,低温充装泵6台(套),400立方米高压汽化器3台作为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能达到年充装量氧气500吨、液氧450吨、氩气300吨、液氩200吨、氮气200吨、液氮100吨、液态二氧化碳500吨、液态丙烷500吨的生产能力

四、产业政策符合性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要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有关规定,本项目行业类别为G5942 危险化学品储存;本项目属于名录中:五十三、装卸搬运和仓储业59——149、危险品仓储 594

五、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卸车、充装废气、储罐呼吸废气、残液回收废气以及汽车尾气汽车尾气通过定期维护和检修运输车辆以及加强厂区周边绿化的方式,降低对环境的影响;卸车、充装废气、储罐呼吸废气以及残液回收废气均由于产生量小、不易收集的缘故,在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项目施工场地颗粒物执行《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 34/4811-2024);运营期厂区内丙烷(以非甲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丙烷(以非甲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根据现场勘查及建设单位提供资料,企业周边尚未建设污水管网,生活污水、保洁废水进入化粪池,定期进行清掏;待后续污水管网完善,本项目生活污水需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黑石渡镇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噪声主要由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组成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维护、设置减振基座等方式降低噪声污染的产生。采取措施后,该项目营运期噪声靠近国道 G346 一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4 类区标准,其余边界执行 2 类区标准,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运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为废钢瓶,经集中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

六、环境风险防范

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定期对废气、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检修;危险废物按照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由专人负责收集、贮存、运输;加强员工日常风险防护宣传和管理。

七、环评主要结论

目符合国家产业、环保政策和清洁生产要求,项目选址及规划可行项目运营过程中,各类污染物在采用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在采取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防控,在建设和生产运营过程中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三同时”制度后,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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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来气体公示版(有遮盖).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