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五一”假期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为切实保障“五一”期间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霍山县食药安办、霍山县市场监管局结合我县食品消费特点,发布以下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一、食品消费者应牢记
(一)用餐场所注意选择。要慎重选择就餐场所,注重选择环境整洁,持有有效证照、实施“明厨亮灶”的餐厅就餐。点餐时,结合个人身体健康状况,要谨慎选择食用生鲜食品、凉菜冷食等高风险食品。拒绝到无证餐饮单位消费,不购买路边无证的摊贩小吃。
(二)价格分量要问清。点餐时注意问清楚菜品的价格、分量,明明白白消费;就餐后注意保留票据票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网上订餐莫大意。选择正规平台订餐,注意查看公示的有效证照、店面和菜品真实信息等内容。签收订单时,要注意查看所配送餐食是否与订购餐食一致,外包装和“食安”封签是否完好,一旦发现包装或封签受损,应当拒收。收到食物后,请尽快食用,切勿长时间在常温下存放,防止食物储存不当发生腐败变质。
(四)高风险品种谨慎食用。慎重选择生食海产品、四季豆、野生菌(冷冻、干制)等高风险食品,慎饮自制泡酒及散装白酒、预防误食醇基燃料中毒,禁止食用野生保护动物,禁止以家畜家禽名义食用野生动物。注意辨识食物的颜色外观和组织形态是否异常、是否有异物和异味、是否变质。
(五)农村集体聚餐要备案。主办50人以上农村集体聚餐要到村(居)报备。处理生、熟食物及其包装前后要勤洗手;食物加工前要认真清洗。家庭烹饪菜肴要烧熟煮透。做好的食品尽快食用,剩余食品和隔夜食品要彻底加热后再食用。
二、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要做到
(一)做好场所安全自查。食品生产经营者勤加检查经营场所通风、防潮、防淋雨、防积水措施是否到位,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清理受雨水、积水浸泡污染的食品,集中收集、集中存放、集中销毁。
(二)落实进货查验制度。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把好原料采购关,及时清理发霉变质食品原料,不使用雨水浸泡过、腐败变质的食材以及死因不明、来源不明的肉类等食品原料。
(三)严把食品加工制作关。加工烹饪过程做到生熟分开,冰箱食品加膜加盖分类存放;冷荤、凉菜等在“专间”制作。餐饮具、加工工具等应及时清洗消毒,不得向消费者提供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提供公勺公筷,并鼓励消费者使用公勺公筷。垃圾做到日产日清,餐厨废弃物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置。
(四)做好人员健康管理。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每日进行健康晨检,后厨员工穿戴整洁工作衣帽,注意个人卫生。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口罩,不穿工作服如厕,如厕后必须洗手消毒。不配送被污染的食品。
(五)接待能力严评估。根据自身容纳能力和供应水平“量力而行”,充分做好人员安排和食材供应保障,避免超负荷运转带来经营和食品安全风险。
(六)严守集体聚餐规定。承接大型宴席集中用餐的大型聚餐活动时,应对每道成品菜品进行留样,留样不少于125克、保存时间不少于48小时。
三、抵制餐饮浪费共同参与
弘扬传统美德,厉行勤俭节约,自觉抵制餐饮浪费;倡导科学饮食,注重营养,追求健康,不消费国家明令禁止的野生保护动物;餐饮单位要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同时提供公勺公筷和打包服务,倡导提供小份菜、半份菜,引导顾客文明用餐、节俭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