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霍征预告〔2025〕9号

2025-07-04 15:17来源:霍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霍山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霍征预告2025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磨子潭镇宋家河村水轮河村民组、长岭沟村民组,堆谷山村川岭村民组;大化坪镇多盘坳村上化村民组,青枫岭村黄叶坪村民组;太平畈乡洪峰村长生桥村民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位于磨子潭镇宋家河村水轮河组范围内东至机耕路,南至金明地,西至小河沟,北至水轮河组水泥路。

地块2位于磨子潭镇宋家河村长岭沟村民组范围内东至储召军竹园,南至邵文广茶园,西至机耕路,北至邵其龙户。

地块3位于磨子潭镇堆谷山村川岭村民组范围内,东至杨贤本茶地,南至磨川水泥路,西至王夕富杉树林,北至机耕路。

地块4位于大化坪镇多盘坳村上化村民组范围内,东至朱正言菜地沟,南至田里边石坝,西至山坎,北至朱常周茶地后坎到朱正言屋后。

地块5位于大化坪镇青枫岭村黄叶坪村民组范围内,东至七树岭大河沿,南至段宗文山场,西至石家老屋水泥路边,北至段宗文山场。

地块6位于太平畈乡洪峰村长生桥村民组范围内,东至李孝烈茶园,南至李友根水田,西至李友鹏茶园,北至李孝烈茶园。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霍山县农村饮水提升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公用设施建设需要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组织磨子潭大化坪镇、太平畈乡人民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磨子潭镇宋家河村水轮河村民组、长岭沟村民组,堆谷山村川岭村民组;大化坪镇多盘坳村上化村民组,青枫岭村黄叶坪村民组;太平畈乡洪峰村长生桥村民组范围内,采用乡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发布,并在霍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ahhuoshan.gov.cn/public/column/6597871?type=4&action=list&nav=3&catId=7334817)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磨子潭镇人民政府,联系人:  ,联系方式0564-5611013

大化坪镇人民政府,联系人:陶  俊,联系方式0564-5586016

太平畈乡人民政府,联系人:   ,联系方式:0564-5731386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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