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医疗器械案件公开表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霍市监处罚〔2025〕17号 |
霍山县漫水河镇平田村卫生室涉嫌经营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
霍山县漫水河镇平田村卫生室 |
PDY00054634152512D6001 |
张定成 |
2025年01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霍山县漫水河镇平田村卫生室药房等功能区内有过期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70袋,过期姚本仁牌狗皮膏药医用冷敷贴5盒,过期姚本仁牌通用型颈肩腰腿痛型远红外消痛贴1盒。 |
当事人未能提供进货单据及供货商相关资质文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当事人未履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该卫生室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对当事人经营使用超过有效期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未履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结合参照《安徽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
1、警告。 2、没收过期的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70袋,过期姚本仁牌狗皮膏药医用冷敷贴5盒,过期姚本仁牌通用型颈肩腰腿痛型远红外消痛贴1盒。 3、处2000元的罚款。 |
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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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霍市监处罚〔2025〕19号 |
霍山名传眼镜店涉嫌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案 |
霍山名传眼镜店 |
92341525MA2WWERM48 |
董玲 |
霍山名传眼镜店被举报涉嫌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 |
当事人未取得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资质销售隐形眼镜护理液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和《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
1、没收未销售的隐形眼镜护理液3瓶; 2、没收违法所得10元; 3、罚款1000元。 |
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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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霍市监处罚〔2025〕32号 |
霍山县与儿街镇凡冲村卫生室存放过期的医疗器械案 |
霍山县与儿街镇凡冲村卫生室 |
PDY87834034152512D6001 |
舒启玖 |
2025年1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在霍山县与儿街镇凡冲村卫生室开展检查时发现其处置室内放有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 |
当事人在处置室内存放过期的医疗器械,涉嫌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不得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的规定,对其按《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三项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
1.警告; 2.没收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创口贴20盒; 3.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 |
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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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霍市监处罚〔2025〕35号 |
霍山县东西溪乡童家河村卫生室涉嫌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
霍山县东西溪乡童家河村卫生室 |
PDY00044X34152512D6001 |
金少武 |
25年2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霍山县东西溪乡童家河村部旁的霍山县东西溪乡童家河村卫生室现场检查,发现发该卫生室换药室的办公桌上已经开封的过期医用脱脂棉,无法提供该产品的购进票据和采购验收记录。 |
当事人在换药室内存放过期的医疗器械,涉嫌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不得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的规定,对其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
1、没收超过有效期的医用脱脂棉329克; 2、罚款人民币2000元。 |
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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