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霍山县环境质量报告
概述:2025年,霍山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1.2%;地表水总体水质为优;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总体达标率为82.1%。
一、环境空气
2025年霍山县城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333天,占比91.2%,其中空气质量为优151天,良182天;超标天数比例为8.8%,其中轻度污染23天,中度污染5天,重度污染4天。
空气指标中超标并成为首要污染物天数按比例依次为细颗粒物(PM2.5)、臭氧(O3)。PM10年平均浓度为53.2g/m3;PM2.5年平均浓度为33.4μg/m3;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6.6μg/m3;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为14.2μg/m3;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0.8mg/m3,臭氧日最大八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浓度为136μg/m3。
与去年相比,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上升1.7%;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下降2.6%;二氧化硫浓度上升24.5%;二氧化氮浓度下降6%;臭氧日最大八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浓度上升2.3%;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下降11.1%;全年出现重度污染以上天气天数为4天,空气质量状况较去年持平。
二、地表水
2025年霍山县地表水总体水质状况为优,13个国省控监测断面水质均到达地表水Ⅱ类标准,达标率100%。与去年同期相比,水质状况无明显变化。
国考断面:2025年霍山县共有2个国考断面,佛子岭水库库心、东淠河陶洪集段水质均达到年度考核目标要求(不低于地表水Ⅱ类),达标率为100%。
生态补偿断面:2025年东淠河陶洪集断面生态补偿指数(P值)为0.828,达到考核目标要求(不超过0.85)。
三、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2025年,霍山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良好,一、二、四季度61个监测指标以及三季度109项全指标监测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水质达标率100%。
四、功能区声环境
2025年霍山县城市功能区声环境共监测56点次,其中昼间监测28点次,夜间监测28点次。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总体达标率为82.1%,其中昼间达标率为96.4%,夜间达标率为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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