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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上土市镇铜锣寨村村庄规划

2026-03-11 16:50来源:霍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霍山县上土市镇铜锣寨村村庄规划公示

 

 

 

 

 

 

 

 

 

 

 

 

 

 

 

 

 

 


一、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铜锣寨村村域范围,包含23个自然村组,总面积为13.86平方公里。

二、规划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

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2、政策文件、技术规范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2)《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

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

4)《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

5)《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

6)《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7)《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村庄规划报批审查要点的通知》(皖自然资规划〔20215号);

8)《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932号);

9)《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202206月);

10)《关于印发安徽省村庄规划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年)的通知》(皖自然资规划〔20211号);

11)《关于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加快建设彰显徽风皖韵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意见》;

3、上位及相关规划

1)《霍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2)《霍山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3)《霍山县村庄分类与村庄布点规划(2020-2035)》;

4)《霍山县上土市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5)《霍山县上土市镇十四五发展规划》;

6)其它相关法规、规范、政策。

7)县、镇、村及村民有关村庄整治的材料和地方政府有关本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三、规划期限

村庄规划期限:2021-2035年。

近期:2021-2025年;

远期:2026-2035年。

四、规划内容

(一)规划思路

依据铜锣寨村自身的区位优势、交通便利、生态环境资源,围绕铜锣寨景区开发建设,打造特色民宿,助力乡村旅游业发展;加强资源整合,打造铜锣寨品牌,通过中药材种植,不断积累经验,研究药材食药价值,打造中药材林下种植示范基地,培育农业科技大院,吸引专家学者前来研学,提供产、学、研及加工制作一站式服务,让中药材产业成为铜锣寨的经济名片。

(二)目标定位

总体定位:江北黄山 生态铜锣

以乡村振兴 “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目标,依托现有基础 ,通过生态修复、基础设施的建设、产业融合等措施,着力打造宜居、 宜业、宜美和谐发展的新乡村。

(三)总体布局

附表一: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

用地用海类型

规划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

变化量(h㎡)

面积

h㎡)

比例

%)

面积

h㎡)

比例

%)

耕地

108.33

7.81%

128.63

9.28%

20.31

园地

141.44

10.20%

128.96

9.30%

-12.48

林地

1032.04

74.44%

1031.68

74.42%

-0.36

草地

7.15

0.52%

3.41

0.25%

-3.74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农村道路

10.04

0.72%

14.05

1.01%

4.01

设施农用地

0.02

0.00%

0.02

0.00%

0.00

城乡建设用地

城镇用地

居住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

0.43

0.03%

0.00

0.00%

-0.43

公用设施用地

0.06

0.00%

0.00

0.00%

-0.06

村庄建设用地

居住用地

农村宅基地

38.38

2.77%

37.63

2.71%

-0.74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00

0.00%

0.47

0.03%

0.47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机关团体用地

0.54

0.04%

0.27

0.02%

-0.27

医疗卫生用地

0.05

0.00%

0.05

0.00%

0.00

商业服务业用地

2.77

0.20%

17.48

1.26%

14.71

工业用地

0.41

0.03%

0.21

0.01%

-0.20

交通运输用地(12)

城镇村道路用地

0.19

0.01%

0.49

0.04%

0.30

交通场站用地

0.81

0.06%

0.81

0.06%

0.00

公用设施用地(水工设施用地除外)

0.10

0.01%

0.37

0.03%

0.27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0.81

0.06%

1.48

0.11%

0.67

留白用地

0.00

0.00%

0.30

0.02%

0.30

村庄范围内(203)的其他用地

18.72

1.35%

0.00

0.00%

-18.72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公路用地

6.19

0.45%

6.78

0.49%

0.59

其他建设用地

采矿用地

4.05

0.29%

0.00

0.00%

-4.05

特殊用地

0.20

0.01%

0.09

0.01%

-0.11

陆地水域

河流水面

1.18

0.09%

1.06

0.08%

-0.12

坑塘水面

0.87

0.06%

0.85

0.06%

-0.03

沟渠

11.55

0.83%

11.29

0.81%

-0.26

其他土地

裸土地

0.04

0.00%

0.00

0.00%

-0.04

国土总面积

1386.37

100.00%

1386.37

100.00%

0.00

 

增加耕地总量,提升耕地质量。至2035年,全村耕地面积由108.33公顷调整为128.63公顷,增加20.31公顷。

增加配套设施用地,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扩建道路。

增加产业发展用地,统筹考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布局。

减少农村住宅用地总量。

2035年,全村建设用地面积由73.70公顷调整为66.42公顷,减少了7.28公顷。其中农村宅基地减少0.74公顷。

用地总量管控、村民建房和产业准入管控。

落实三线管控

根据三线成果统筹布局城镇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衔接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布局。

铜锣寨村不涉及城镇开发边界。

落实永久基本农田99.86公顷。

落实生态保护红线634.95公顷。

农用地:

铜锣寨村规划后耕地增加13.75公顷,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增加4.01公顷。

建设用地:

1)保障搬迁居民和分户居民住房需求:规划新增宅基地面积5.09公顷。

2)保障产业发展用地:规划商业用地17.48公顷。

3)保障长远发展要求:预留0.19公顷指标留白用地,用于未来发展备用地。需注意的是留白用地占用建设用地的指标不超过5%

(四)产业发展引导

1、产业发展目标

服务于乡村各项政务及未来村庄产业发展、旅游打造等各方面的相关事宜;发挥村域服务核心作用争创“一村一品”示范村。

不断完善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发展生态林下旅游、特色农产品售卖等新兴产业,优化产业结构。铜锣寨村将持续做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文章,盘活林下种植、林下文旅经济,“林+蔬”“林+油”“林+药”等林下种植模式实现资源增长、林业增效、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

2、产业发展布局:

根据铜锣寨村村庄区位和定位,结合村庄资源分布情况, 本次规划产业空间布局结构为 “一主、一副、一带、三区、多点”。

主核:位于村部的“铜锣寨综合服务中心”

副核:位于铜锣寨景区的“铜锣寨游客服务中心”

一带:国道G529发展带

三区:生态保育区、农业种植区、核心观光区

多点:多处农产品加工厂及风景名胜景点。

附表二:近期重点项目表

序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方式

项目位置

用地面积(公顷)

投资估算(万元)

建设年限

备注

1

土地整治与生态修复

建设用地复垦

——

见图所示

8.45

45

2028

 

低效林地复垦

——

见图所示

2.41

5

2028

 

园地复垦

——

见图所示

11.36

22

2028

 

林地治理

——

——

——

——

2028

 

沟塘整治

——

送子河、七陡河

12.24

250

2028

 

河湖环境治理

——

香炉河

1.16

20

2028

 

2

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用设施项目

道路畅通工程

改造提升

拓宽村部至金家老屋道路,4m拓宽至7m;新建金家老屋至泗州坟道路,宽度7m;村庄内部道路提升建设

——

——

2028

 

停车场建设

新建

中湾、铜锣寨安置点、张家湾、大柳树、胡毛湾、胡老湾、戚家湾

——

28

2028

 

公交站点

新建

胡老湾、大柳树、中湾、铜锣寨

——

4

2028

 

健身广场

新建

胡老湾、大柳树、中湾、铜锣寨

200-300m²/个

32

2028

 

陡沙河供水水厂

新建

金家老屋上山路段路东新建水厂

——

100

2028

 

公厕

新建

胡老湾、大柳树、中湾、铜锣寨

60m²/个

40

2028

 

污水处理

新建

胡老湾、大柳树、中湾、铜锣寨

80m²/个

80

2028

 

垃圾收集亭

新建

胡老湾、大柳树、中湾、铜锣寨

6m²/个

8

2028

 

观景平台

新建

G529道路沿线

——

20

2028

 

铜锣寨组合堰项目

新建

新建堰坝5座(阴排组、上河组、中河组、牛王庙组、陈家湾组)

——

200

2028

 

3

农村住房

农村住房整治

改造提升

胡老湾、大柳树、中湾、铜锣寨

——

125

2028

 

新建住房建设

新建

铜锣寨安置点

1.31

——

2028

 

4

产业发展项目

铜锣寨村度假小镇民宿建设

新建

陈家湾G529道路沿线北侧

2.3

——

2028

 

陡沙河温泉旅游度假区-越野公园服务中心

新建

——

0.49

——

2028

 

百合加工厂

改建

大柳树

0.2

100

2028

 

铜锣寨村农家乐建设项目

新建

大柳树村卫生室南部

0.31

——

2028

 

特色民宿馆一期

新建

铜锣寨景区

0.13

750

2028

 

5

人居环境

公共空间绿化

改造提升

胡老湾、大柳树、中湾、铜锣寨

——

80

2028

 

房前屋后绿化

——

40

2028

 

田园果园

——

40

2028

 

缆线整治

——

40

2028

 

合计

 

 

2029

 

 

 

附表三:村庄规划管制规则

铜锣寨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规划期内在国土空间上进行的各类活动应按照以下规则进行,确需改变用途的,应按照国家和安徽省相关规定,对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有关控制线的,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要求进行管控。位于村庄建设边界外的村庄建设用地,在规划期内优先考虑按照实际情况逐步撤并,暂时不能撤并的,应保留现状用地规模和范围,不得扩大。

1.耕地:本村耕地保有量128.63公顷,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99.86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园地:本村园地128.96公顷。主要用于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禁止非农建设。

3.林地:本村林地1031.68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公益林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

4.草地:本村草地3.41公顷。主要用于生长草本植物,禁止非农建设。

5.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本村农业设施建设用地14.07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6.居住用地:本村居住用地38.10公顷。主要用于城乡住宅及其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本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33公顷。主要用于机关团体、科研、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社会福利等机构和设施建设。

8.商业服务业用地:本村商业服务业用地17.48公顷。主要用于商业、商务金融以及娱乐康体等设施建设。

9.工矿用地:本村工矿用地0.31公顷。主要用于工矿业生产。

10.交通运输用地:本村交通运输用地8.07公顷。主要用于铁路、公路、机场、港口码头、管道运输、城市轨道交通、各种道路以及交通场站等交通运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建设。

12.公用设施用地:本村公用设施用地0.37公顷。主要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邮政、广播电视、环卫、消防、干渠、水工等设施用地。

13.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本村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8公顷。主要用于城镇、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敞空间。

14.特殊用地:本村特殊用地0.09公顷。主要用于军事、外事、宗教、安保、殡葬,以及文物古迹等具有特殊性质的土地。

15.留白用地:本村留白用地0.30公顷。待用地性质明确后可按要求使用。在用地性质明确前,按照现状地类使用,不得闲置浪费。

16.陆地水域:本村陆地水域13.20公顷,主要为陆域内的河流、湖泊等天然陆地水域,以及水库、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陆地水域。河流、湖泊、水库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