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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编制《霍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包括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 需要获得本部门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政务信息分类

我局政务公开信息分为三类: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及各职能股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包括:公开目录、机构概况、工作动态、政策法规、人事信息、专项工作、国土规划、土地登记、变更调查、用地审批、矿权审批、储量登记、案件处理、收费大厅、地价管理、地质资料、资金预算等。二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我局申请获取与我局履行职责相关的信息。三是不予公开的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务信息不予公开。

二、政务公开信息编排体

(一)我局政务公开信息使用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包含以下要素:类别、序号、信息名称、公开内容名称、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和公开范围。

(二)编排体系描述

1、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2、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务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

3、公开时限。公开时限指政务信息公开的期限,分为常年公开、及时公开和限时公开。

4、公开范围。公开范围指信息公开的界限,如面向全社会、面向申请人等。

三、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

1、主动公开范围。我局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信息范围参见《霍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公开目录》。

2、主动公开形式。我局主要通过霍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开政务信息,网址为http://www.ahhuoshan.gov.cn。此外,我局还采用以下辅助形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在县政府政务公开栏公示;2.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播出、刊载;3. 通过便民宣传手册等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形式公布。

3、主动公开时限。与我局履行职责有关的各类政务公开信息形成或变更后,我局将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局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其他政务信息的,可以填写《霍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局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空白表),向我局提出申请。我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公开范围。申请人需要我局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第八条和第十四条关于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2、公开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填写《霍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应当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表》可从局网站下载。《申请表》复制有效。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该信息的提示。

(2)递交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也可以到我局受理政务公开申请的机构当场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单位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并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做好记录。我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的办理步骤。①审查。我局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②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即时进行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③答复。我局将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答复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我局工作人员将当场进行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我局将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延长15个工作日。如果单份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政务信息公开请求,我局将视情况进行分别处理,分别答复。

(4)收费标准及减免规定。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工作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

我局自2011年4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受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霍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中心,咨询电话:0564-5038893,传真号码:0564-5038893,办公地址:霍山县衡山镇霍山大道国投大厦611室,邮政编码:237200,电子邮箱:1430982746@qq.com。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救济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我局纪检组投诉。投诉电话:0564-5033376,通信地址:霍山县衡山镇国投大厦611室,邮政编码:237200。接待投诉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认为我局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霍山县人民政府或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向霍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