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霍山县迁移登记服务指南
1、受理部门:霍山县辖区派出所
2、办理条件: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要求〕户口迁移由迁移人本人或者户主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整户迁移的应当由户主或者户内成年人办理。集体户口迁移的,已随迁移人在集体户内办理户口登记的亲属应随迁移人一并迁出。本省内户口迁移已实行一站式办理,不需要提供《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
3、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办结。
4:所需材料: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
5、办理时限:1工作日
6、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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