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润电力(霍山)燃气分布式能源项目集中供热管网一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华润电力(霍山)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华润电力(霍山)燃气分布式能源项目集中供热管网一期工程核准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县城日益增长的用热需求,完善城市功能,优化能源结构,经专家审查,原则同意华润电力(霍山)燃气分布式能源项目集中供热管网一期工程建设。
项目代码: 2018-341525-44-02-014609。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燃气锅炉房一座,内设1台30t/h燃气锅炉,铺设霍山经济开发区内供热管网,规划至2020年经济开发区建设供热管网总长度22.87km。项目建成后,年均供热量约为60.69万GJ。
三、项目总投资约3387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四、项目建设地址:项目位于霍山经济开发区。
五、本工程的设计、建设和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七、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安全生产、节能审查、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华润电力(霍山)燃气分布式能源项目集中供热管网一期工程项目申请报告评审会专家组意见
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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