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张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洪水影响评价的批复
霍水[2018]120号
关于霍山县大河厂至但家庙公路改建工程三根桥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霍山县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关于报送霍山县大河厂至但家庙公路改建工程三根桥洪水影响评价(报批稿)的报告》(霍交运[2018]10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拟建霍山县大河厂至但家庙公路三根桥桥梁工程位于我县大河厂至但家庙公路改建工程K5+546m处,全桥设计荷载公路Ⅱ级,设计防洪标准50年一遇,桥面横坡双向2%,桥梁梁底最低工程73.87m。桥梁上部结构采用1*16m预应力混凝土矮T梁,下步结构采用U形桥台,采用扩大基础,设计总桥长26.04m。
二、原则同意按照专家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的《霍山县大河厂至但家庙公路改建工程三根桥洪水影响评价(报批稿)报告》。
三、你单位应进一步补充完善水文计算等相关资料,复核行洪断面的过水能力及相关水位,切实落实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中有关建议。
四、你单位应进一步补充完善施工期防汛措施,保证工程度汛安全。
五、你单位应按照《霍山县大河厂至但家庙公路改建工程三根桥洪水影响评价(报批稿)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切实履行对三根桥工程的建设与管理职责,保持河势稳定、河道清洁。
2018年6 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