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霍山县水务局“霍山县淠河沿线灌区输水通道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6月8日,我局受理审批了霍山县水务局“霍山县淠河沿线灌区输水通道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建设单位:霍山县水务局。
项目环评编制单位:安徽汇泽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霍山县漫水河镇、上土市镇、太阳乡、诸佛庵镇、黑石渡镇、佛子岭镇、衡山镇、磨子潭镇、大化坪镇9个乡镇。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输水通道治理总长度60.48km,其中新建、加固护岸、护坡20.42km,新建管理道路3.12km,新建、加固灌溉涵16座,新建堰坝2座,输水通道疏浚清障、整理32.48km。。
该项目环评行业别为五十一、“水利,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项目代码2303-341525-04-05-520431,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生态环境保障和服务助力稳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皖环发〔2022〕34 号),该项目可以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经审查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承诺书等申请材料齐全,编制规范,符合告知承诺制受理条件,可不经评估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同时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和项目报批承诺书及环评批复文件等资料向社会和公众进行公告(详见附件), 接受社会监督。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64-5020754(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 )
地址:霍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