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锐嘉起重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0万套起重机械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公示

2023-07-14 11:16来源: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714日,我局受理审批了安徽锐嘉起重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0万套起重机械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建设单位:安徽锐嘉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项目环评编制单位:合肥芳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霍山县经济开发区迎宾大道与物流路交汇处。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46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835平方米,新安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起重机械设备生产线4条和其他配套设备,项目建成运营后可实现年产30万套起重机械设备。

该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为C3431轻小型起重设备制造,环评行业类别为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 3469—物料搬运设备制造 343,项目代码2208-341525-04-01-298271,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生态环境保障和服务助力稳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皖环发〔202234 号),该项目可以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经审查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承诺书等申请材料齐全,编制规范,符合告知承诺制受理条件,可不经评估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同时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和项目报批承诺书及环评批复文件等资料向社会和公众进行公告(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64-5020754(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 

地址:霍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工改窗口(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安徽锐嘉起重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0万套起重机械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pdf

安徽锐嘉起重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0万套起重机械设备项目报批承诺书.pdf

霍环评〔2023〕3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