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佛子岭水利设施养护有限公司霍山县城区撇洪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8月30日,我局受理审批了安徽佛子岭水利设施养护有限公司“霍山县城区撇洪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建设单位:安徽佛子岭水利设施养护有限公司。
项目环评编制单位:安徽汇泽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经济开发区。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渠道治理工程和渠系配套建筑物改建及其他工程。其中渠道治理工程实施范围从淠源渠柳林河倒虹吸段(桩号8+533)至高庙河泄洪闸(桩号18+243)总长度约9.71km,主要对渠道进行疏浚拓挖,边坡护岸防护;渠系配套建筑物改建工程包括改建泄洪闸5处,改建节制闸2处,改建倒虹吸2处,改建渠下涵1处,改建桥梁11处;其他工程包括新建截污管道10.697km,新建截流井23座,新增智慧水务系统一套等,改造 7.6km人行道及局部雨污管道等。
该项目环评行业类别为:五十一、水利127、防洪除涝工程 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渠、水渠),项目代码:2301-341525-04-01-316930,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生态环境保障和服务助力稳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皖环发〔2022〕34 号),该项目可以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经审查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承诺书等申请材料齐全,编制规范,符合告知承诺制受理条件,可不经评估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同时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和项目承诺书及环评批复文件等资料向社会和公众进行公告(详见附件), 接受社会监督。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64-5020754(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淠河东路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安徽佛子岭水利设施养护有限霍山县城区撇洪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pdf
关于安徽佛子岭水利设施养护有限公司霍山县城区撇洪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和告知承诺书.pdf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