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霍山县重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关于安徽佛子岭水利设施养护有限公司霍山县城区撇洪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3-08-30 10:04来源: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安徽佛子岭水利设施养护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霍山县城区撇洪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301-341525-04-01-316930)  及《霍山县城区撇洪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承诺书》已收悉。拟建项目位于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经济开发区,总投资533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渠道治理工程和渠系配套建筑物改建及其他工程。其中渠道治理工程实施范围从淠源渠柳林河倒虹吸段(桩号8+533)至高庙河泄洪闸(桩号18+243)总长度约9.71km,  主要对渠道进行疏浚拓挖,边坡护岸防护;渠系配套建筑物改建工程包括改建泄洪闸5处,改建节制闸2处,改建倒虹吸2处,改建渠下涵1处,改建桥梁11处;其他工程包括新建截污管道10.697km, 新建截流井23座,新增智慧水务系统一套等,改造7.6km 人行道及局部雨污管道等。

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审批的相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安徽省生态环 境厅关于强化生态环境保障和服务助力稳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

(皖环发〔2022〕34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经你公司和环评编制单位承诺,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结论。

、你单位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 施和承诺的相关内容,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稳定满足国家、地方规定的标准,各项环境风险可控。

三、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时,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件。

四、请霍山县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工作站加强对该项目的现场 监管,监督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

、项目审批后若发现存在不符合告知承诺制或环评文件存在 重大质量问题,我局将撤销许可决定,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你单位承担。

 

 


 

六安市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