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承诺制-----关于霍山县落儿岭镇人民政府古桥畈村至白云庵村农村道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决定公示

2024-03-15 10:25来源: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霍山县落儿岭镇人民政府:

单位报送的《霍山县落儿岭镇人民政府古桥畈村至白云庵村农村道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310-341525-04-01-192441)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已收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六安市霍县落儿岭镇,起点顺接古桥畈村现状道路,由北向南,途经小石门,终点位于白云庵村余家湾与X456相交,全长2.394km。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包括道路、桥涵、交通、绿化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等级为四级公路,路基总宽度7.5m,行车道双向2车道,设计行车速度20km/h。项目性质为新建,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5.2万元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审批的相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生态环境保障和服务助力稳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皖环发〔202234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经你单位和环评编制单位承诺,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结论。

二、你单位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和承诺的相关内容,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稳定满足国家、地方规定的标准,各项环境风险可控。

三、项目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前,应按规定程序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将相关信息对社会公开。

、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时,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霍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对该项目的现场监管,监督建设单位认真落实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

、项目审批后若发现存在不符合告知承诺制或环评文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我局将撤销许可决定,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你单位承担。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

 

六安市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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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霍山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环评单位。


    关于落儿岭镇农村道路项目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报批承诺书.pdf

    (公示版-全本pdf)落儿岭镇农村道路项目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