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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霍山县 > 公共文化服务 > 行政处罚 > 对未取得相应等级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承担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工程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进行处罚

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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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8-24 霍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2年第二季度对未取得相应等级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承担文物保护单位的修...
  • 2022-04-06 霍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2年第一季度对未取得相应等级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承担文物保护单位的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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