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
(2024年第5期)
近期,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肉制品、蔬菜制品、酒类等12类食品15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2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霍山县黄亮超市销售的生姜,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晟分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霍山县黄亮超市销售的桔子,其中三唑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晟分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三、霍山县刘益权百货超市销售的香蕉,其中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晟分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附件2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附件3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4淀粉及淀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5调味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6豆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7糕点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8酒类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9食糖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0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1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2糖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0日